一.活動主題
開展陽光體育活動、促進學生身心健康。
二. 活動安排
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1月13日,每周一至周五下午“第二課堂”活動時間。周一、周四:高一和初一年級 ;周二、周五:高二和初二年級;周三:高三和初三年級;各年級以班為單位,組織學生全員集體繞田徑場跑1500米。
三. 組織機構
組 長:馮習創(chuàng)
副組長: 羅志烽 曾祥園 張?;?nbsp; 曾海波 陳育勝 劉飛俊
曾輝龍
成 員: 全體體育教師14人
四. 職責
1.制定活動方案、安全預案。
2.組織開展學校陽光體育冬季長跑活動。
3.將活動總結材料、采集的活動圖片上傳到陽光體育互動平臺上。
五. 組織安排
學校陽光體育冬季長跑活動按工作日常規(guī)活動進行。學校要做好冬季長跑活動的宣傳工作,班主任要排查好本班不適合長跑的學生并做好勸導工作,并報學校備案。
1. 組織形式
以班為單位按八路縱隊列隊集合,各班必須在16時45分集合完畢。每班呈八路縱隊集體跑進,要求服裝統(tǒng)一、隊列整齊、步調一致、口號響亮,保證不掉隊,不亂隊形。各班要安排旗手和班主任在本班隊伍前面領跑。
2. 檢查統(tǒng)計
學生會干部負責統(tǒng)計各班出勤情況并給各班活動情況進行打分,體育室匯總每周班級活動成績并報政教處備案。
3. 體育老師與執(zhí)勤學生干部在16時30分前到達指定位置開始工作。體育教師要組織好長跑活動的具體工作,學生會干部負責維持紀律和評分工作。
六. 統(tǒng)計與記分
成績每日統(tǒng)計,每日按100分核算,出勤與隊列評定各占50%。每月根據(jù)日活動成績和活動天數(shù)算出各年級各班的月活動成績,并對各年級排名前六名的班級進行適當獎勵,初中部各年級獎勵第一名。
1. 每日活動成績統(tǒng)計
(1)出勤分:出勤滿分為50分,由學生會干部專人統(tǒng)計每班集合人數(shù),少一人減一分。
(2)隊列成績:由學生干部對各班行進隊列進行檢查評分等。服裝統(tǒng)一、隊列整齊、步調一致、口號響亮者為優(yōu),計45-31分;次之為良,計30-21分;及格計20-11分;差者(包括走步、無隊形、亂插隊)計10-0分。
2. 每日活動成績統(tǒng)計結果
班級每日活動成績=出勤分+隊列成績
3. 月活動成績
月每日活動成績之和除以月活動天數(shù)為月活動成績(月平均成績)。
七. 表彰
學校對各年級排名前六名的班級進行適當獎勵,初中部各年級獎勵第一名。獲獎成績計入班級和班主任常規(guī)考核成績之中。
八. 活動紀律
全校各班級必須按時參加陽光體育冬季長跑活動,服從管理人員、聽從指揮、遵守紀律、遵守規(guī)則,嚴防踩踏等事故發(fā)生。
豐順中學
2016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