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池中學體育課學生考勤細則
一、上體育課時,學生應穿運動服、運動鞋,不穿高跟鞋、厚底鞋,不穿背心、拖鞋,不赤背,以保證體育課安全、順利進行。
二、嚴禁帶飾物、小刀、尖銳器具等危險物品上體育課。
三、任課教師每次課前要對所授班級學生進行考勤,并對學生出勤情況記錄。
四、學生整學期無故缺課四次以上,本學期體育課成績不予及格。
五、學生因病不能上課,必須在課前將醫(yī)務室的病假證明交給任課老師,任課老師有權(quán)根據(jù)具體情況,做出上課,見習或免上課的決定。如果課前未能將病假證明交給任課老師,而私自不上課者(特殊情況除外)均按曠課處理。
六、原則上準許學生請事假,如有特殊理由不能上體育課者必須由班主任批準并出具證明,在課前交給任課教師。
七、學生體育課遲到或早退一次,從體育課期末總成績中扣1分,累計三次遲到或早退計為缺課一次,從體育課期末總成績中扣3分。
八、學生無故缺課一次,從體育課期末總成績中扣5分,曠課三次以上,本學期不予評定成績。
九、如果學生整學年因病缺課達八次以上,必須出具醫(yī)務室證明,按免上體育課處理,并上報教務處,否則按曠課三次以上的辦法處理。